对方全责他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通过交警人员从中协调,如果调解无果的话,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责任方不肯赔偿,那么遇到这种问题,有两个方式,第一,请职业律师介入与责任方谈判,相信所有伤者都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要赔偿,但是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你争取更多的利益;第二个方式就是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于侵权类案件,大家可以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以保证自己得到应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