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

(1)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工程的造价;

(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施工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