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