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实施土地征收工作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以及安置补助费是和土地补偿费用分开发放的。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费用会统一交由村委会,由他们来进行统一分配。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征地款分配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征地款村委会不给怎么办?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件事情,征地款并不归个人所有,也不归村委会所有,而是归属于每一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委会在收到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之后,无权将土地费用挪为他用,也无权擅自将其进行分配。要是村委会占用着征地补偿款,不愿分配给其他村民。村民们可以将这个情况反映到有关的管理部门,或者是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去提起法律诉讼,运用法律手段来制裁村委会的强行占款行为。

在实际的土地征收分配工作当中,村委会起到的只是一个组织和领导的作用,最终,村委会并没有一个决定的权利。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分配方案最终还是要由每一个村民来进行投票决定,方案通过人数至少要占当地村民的80%以上。通常情况下,最终的土地补偿费用会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口来进行分配,相较于其他方式来说是比较公平的。总的来说,村委会再分配拆迁土地补偿款时需要秉持公平的原则,实行村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