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问题也是在夫妻离婚时常常遇见的,夫妻离婚债务包括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那么婚前债务属于哪种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对于债务这类敏感问题,关乎到自己的切身利益,需要依据专业的相关知识来解决。本文对此类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整合,也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需要承担婚前债务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联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3)并且,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前债务属于何种债务?我们来看看这样一条律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如果一方认为这笔借款与其无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此方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和你前配偶明确约定这借款属于你前配偶的个人借款,或者能证明这些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法院只能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通过这些内容,我们可以参考一些实例更为直观。例如一方在婚前贷款用于买房、购车、装修、或其它生活所需,而婚后夫妻又共同享受了,这类债务就由个人债务转换为了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因此,在解决婚前债务的承担问题上夫妻应该结合自身具体的生活状况,离婚债务问题本身就是繁杂的。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地交谈,解决疑难困惑。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3]《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第三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