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扒窃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

2、盗窃是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的总称。扒窃只是盗窃的一种手段或者一种形式。盗窃的含义中包含扒窃,也就是两者是从属关系。

3、相较其他类型的盗窃,扒窃是对他人紧密占有财物的窃取,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而盗窃的其他类型相对而言社会危害性较小。

4、扒窃行为具有地点性特征,即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而盗窃不一定具备这一特性。

5、”扒窃”不是法律用语,一般用来指流动的或在交通工具上盗窃的行为。“盗窃”是法律用语,我国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用的都是这个词。

扩展资料: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盗窃行为要求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