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对单亲妈妈所生孩子上户口的流程作出了规定。父或母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父或母户籍地的居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证明。如果父或母一方是外地户口,那么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的公安机关要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