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次切割财产时,不同情况可以在协议离婚一年内、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和审查后的这些时间段内。双方反悔的情况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再次提出;认为分割不正确的,有恶意转移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如有遗漏,可在审查后分割。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