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暂住证,通常需要在十五天里制作发放居住证。对于一些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如果不能按期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相关延长的规定,但是延长之后最长是不能超过三十天的。暂住本市的居民,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