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减少出资的情形:

1、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2、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3、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的履行

1、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2、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