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那次算是第六次了。
前五次分别如下:
2016年10月1日,成都迈出楼市调控第一步,规定个人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以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县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且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提高至4成。购买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房产需当地户口或1年以上社保。
2017年3月23日,成都首次将二手房纳入限购,并在此前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基础上将限购区域扩大至11个区。同时,废止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年限从1年延长至2年。不能交叉购买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住房。
2017年4月12日,成都限售限贷政策提上日程。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限购区域首套房、首套房贷款结清的二套房按3成首付;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二套房按4成首付;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的二套房,按7成首付。三套房以上不能贷款。
2017年11月16日,成都迈入公证摇号时代。成都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2018年3月31日,成都推出公证摇号选房中刚需优先的政策,即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信息源于新浪新闻中心——成都楼市调控再升级:个人限购变家庭限购 新落户者购房须缴纳社保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