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平坟运动,也被称为平坟开荒运动、平坟整地运动,是建国之后农村开展的一项运动,主要目的是推行殡葬方式改革和解决中国地少人多的矛盾。中文名平坟运动又称平坟开荒运动、平坟整地运动时间1958年开展地区农村历史背景1949年后,因土地改革,全部农村土地都要重新分配,因此也牵涉到墓地的产权问题。不过,在建政之初,政府对坟墓的态度尚不激进,规定“任何人先人之坟墓占用地均予保留,不应平分。”1953年,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中规定“凡因征用土地而须迁移坟墓者,必须事前通知坟主迁移,发给适当的迁葬费用,并应照顾当地的风俗习惯妥善处理。坟墓无主者应由用地单位代迁。对无地迁葬者应协助找地迁葬”。此条规定可看出新政权对坟墓仍持谨慎态度。但是当土地私有产权随集体化的到来而消失时,消灭坟墓的问题也开始被提上日程。那时,即使像周作人这样的传统文人,也支持殡葬改革 ,他于1950年1月发表《坟地的改革》一文,说:“现在的问题是为求生产,土地很是重要,怎样能够还土地于活人,不要让死人老是损人不利己的占领着”。他还支持政府介入到丧葬改革中,他于1951年6月又发文《婚丧的改革》,说:“政府可以不管结婚仪式繁简如何,但对于丧葬似乎不可不管一下,否则在礼教与道德的压制下,没有人能变动得它一点。”1956年,农村集体化进行正在进行,政府开始鼓励以火葬代替土葬,当时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宣传土葬是封建迷信,如果任由这样下去,“必然会有一天,活人的世界被死人所占去。”甚至有人提出“旧日土葬,既占用葬地,复浪费衣棺,且不卫生,而岁时祭扫,更为无穷之累。究于死者,毫无裨益,徒成助长迷信之资”,不仅土葬不文明,祭扫也被视为浪费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