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葬后政府有权扒坟吗?

土葬后政府是否有权扒坟就要看实际情况;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扩展资料:《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安葬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不占地的,比如海葬、树葬,深埋不留坟头这种方式是国家大力倡导和提倡的,实行这种方式不需要个人花钱,政府还能给补贴。第二种方式是大量的骨灰存放,政府会大量建立以村和乡寨为单位的骨灰堂,收一点基本的管理费,甚至不收费,不会对老百姓造成太大负担。

第三种方式是入土的。从公墓角度将其划分成公益型公墓和经营型公墓。此次会加大公益型公墓的供给,由政府来调控和制定价格。而经营型公墓是采取市场价格,但政府会参与指导价格,这种方式个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

二、最新修路征地迁坟墓补偿标准是什么?

1、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迁移的坟墓,必须严格执行岳阳市殡葬改革制度,迁葬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负责确定,其报批和组织实施等相关费用由征(用)地单位负责。

2、烈士、宗教和少数民族坟墓迁移应会同民政、民族宗教部门处理。

3、双冢坟补偿金额增加补偿标准的60%。

4、坟墓有碑石和其他墓地设施的,增加补偿标准的30%。

5、麻石、大理石等超上述标准的坟墓按评估价值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政府扒坟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如果强制要求扒坟的那么对于受害方是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公民不符合规定而实施此行为的话,那么就需要立即的改正,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安葬,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