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前的赠与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父母赠与给夫妻双方,用于夫妻双方婚后日常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赠与,然后双方有签订财产协议,约定该赠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也不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