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概念是建筑承包企业因发包单位违反工程承包合同条款,造成损失经济利益对发包单位索取赔偿。工程项目施工时,由于招标单位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承包企业增加了工程费用或延误了工程进度,承包企业根据合同中有关条款,可以要求招标单位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或工期损失费。施工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学问颇深的工作,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事情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