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停止执行。”从以上两个法规看出,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规定,只对空头支头支票进行行政处罚,对支付密码不符支票取消了罚款的规定。3、支票的支付密码错误会退票 ,不会被罚款,要求重新签发支付密码正确的支票。4、如果支票余额不足的话就会罚款了,算是空头支票,会被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