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种规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只是用于行业准入、工资定级、职称评定的依据。不作为退休待遇的依据。例如,大学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人才的退休待遇国家是有增加退休待遇的规定。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权机构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

现在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退休待遇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是从50年代开始形成的传统的八级技术等级制度基础上,经过多年的演变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和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确立的。从94年起,我国就开始试行新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并通过立法在《劳动法》(95年)、《职业教育法》、《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法律法规上确定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法律地位和政策保障。

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是由原技术等级证书和技师合格证书合并构成。

它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