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需要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客户提供基本资料,表明有经营场所、经营人员等。然后经过工商登记机关多次审核,再提交到工商局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间被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