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户口,需要有离婚证和本人的身份证明,然后需要有迁入地,需要办理分户手续。

分户的手续:

(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同时符合所在地政府政策对离婚时间的限制。

(二)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一般村委会为避免矛盾发生,会要求提供分家析产协议书。)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开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