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星级酒店可以对宾客部分消费项目(包括客房、餐饮、洗衣、电话)加收服务费

部分星级酒店和钻石级餐厅征收15%的服务费一直令消费者头痛。“现在大部分顾客觉得星级酒店的服务态度好,环境好,也都默认了收取15%的服务费。”从事宴会生意的刘经理说。

根据国家旅游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1989年发布的《关于旅游涉外饭店加收服务费的若干规定》第二项指出从1990年元旦起,星级酒店和未经过星级评定但经过审批部门批准的饭店可以对来店宾客部分消费项目(包括客房、餐饮、洗衣、电话)加收服务费。

扩展资料

《关于旅游涉外饭店加收服务费的若干规定》:

三、加收服务费的标准及办法

已评定为星级的国营旅游涉外饭店,按实际价格的10%加收服务费。未经过星级评定,但经审批部门批准加收服务费的国营旅游涉外饭店,按实际价格的7%加收服务费。加收的服务费在账单中用中、英文印出,单独列项计收。

四、服务费的分配和使用

国营旅游涉外饭店加收的服务费作为专项管理,免缴所得税,缴纳3%的营业税后的收入,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调节基金后作如下分配:30%旅游主管部门,作为对外宣传推广费;70%留给国营旅游涉外饭店,用于职工的福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