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平均每月工作日应该是21.7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规定每月的工作时间,但有规定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详细规定,计算工资的每月天数,要除去法定的休息日,但要包括11天的带薪法定节假日,计算出国家规定的计算工资的每月基础天数是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