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

此种约定,实质上是目标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了原股东或新股东,是一份债务转让协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