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这里指的5年起点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而不是从不良行为发生之日起。也就是说,有笔贷款出现逾期,只有等归还了欠款,再过5年才能删除,而不是从逾期开始满5年就可以自动消除。

扩展资料

当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时,有两条处理途径:即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个人信用报告,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异议申请;或者直接联系办理银行业务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办理业务的银行将会在接收异议申请后,立即进行核查,更正错误信息,并会在20日内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