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免责要想具备法律效力除了符合责任范围的限定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达成的协议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协议也是可撤销的。

协议免责采用的形式。协议免责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既可以明示做出也可以默示做出。但是采用书面形式有利于从法律上证明协议免责的效力。

拓展资料

协议免责,是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免除一方或者双方责任的结果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

在我国,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责任范围,一般仅限于民事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能协议免除,因为刑事犯罪不仅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破坏了国家的统治秩序,必须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溯,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刑事犯罪人的责任承担。但在英美法系国家,存在着适用于刑事犯罪的辩诉交易制度,公诉方可以和认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达成减轻其刑责的协议。从广义上讲,也属于协议免责的范畴。我国的刑事制度也进行了这个方向的改革,被告人如果积极的给予被害人经济赔偿,可以适当的减轻其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