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方法: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2、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

3、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3、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二、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1、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扩展资料: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扣税率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3、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