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条件如下:

1、取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或外部成员。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