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是17%,小规模纳税人的是3%。

一、烟

1、甲类卷烟 45%

2、乙类卷烟 40%

3、雪茄烟 40%

4、烟丝 30%

二、酒和酒精

1、粮食白酒每斤税额标准为:0.5元+出厂价格×25%

2、薯类白酒为:0.5元+出厂价格×15%

3、黄酒为每吨240元;

4、啤酒出厂价在每吨3000元以上的为每吨250元,不足3000元的,为每吨220元;

5、其他酒税率为10%;酒精税率为5%。

扩展资料

中国卷烟消费税从开征以来,经历了6次大调整。

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

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

1998年7月1日,为促使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

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

2009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对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2015年5月8日,经国务院的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到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