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用工,就是在法律保障下的社会性就业。通俗的讲就是事业单位内部采用的企业单位招聘的方式向社会招聘新人。即为劳动用工。

事业单位里面的社会化用工在事业编制里面是没有名额的,就是说如果某人按照事业单位中的社会化用工形式进入事业单位,那么某人是没有事业编制的,是一种社会化形式的雇佣关系,但依法享有基本的权益,受国家劳动法规的保护。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有利也有弊。社会化用工的好处是可以双向选择,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劳动选项,用工单位也是如此,用工的流动性大。坏处是,一旦丧失法律的制约和保护,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对于劳动用工来说,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双方便确立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如有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用警告、罚款、撤职、辞退等行政手段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