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这些:1、债权人的债务已经到期;2、由于债务人怠于履行到的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后果;3、该债权没有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形;4、债权人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的民事诉讼。此外,对于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而不能采用其他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