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归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管,2013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将卫生部与计生委合并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地按照中央安排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与卫生局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