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翻护栏会危害自己,危害社会,还要承担法律后果。

1、危害自己

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是为实现人车分道、车车分道而设置的物理设施。隔离车道内行驶的车辆驾驶人有当然的认知性,即可以推断本车道内没有人员翻越横穿,当行人跨越隔离设施过街时,在隔离的车道内会与机动车出现冲突而发生事故,酿成悲剧。

2、危害社会

在机动车正常行驶时,本来机动车可以加快速度行驶,可因为行人翻越护栏,迫使机动车速度不得不降下来,同时也会造成驾驶人紧急刹车导致车辆碰撞、刮擦事故发生,制造交通混乱、拥堵。

3、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扩展资料

在马路上通行的正确方法:

1、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横过车行道时,不要图方便,走“捷径”,必须走人行横道、不得斜穿马路;过马路要看清来往车辆,从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内通行。

3、没有人行横道时,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4、不准穿越、翻越交通护栏,不准站在车行道上或者逆向招呼出租车;不准在道路上打闹、坐卧、停留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乘坐机动车上、下车时,乘车人必须从右侧上下车、不准从车前横穿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