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不同

1、雇员制:又称为政府雇员制,是指政府以契约形式聘用、管理某些专门技术人才及承担部分临时性、勤务性工作的人员的公共人力资源制度。

2、合同聘用制: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制度。

二、特点不同

1、雇员制:以劳动合同为主要手段,来界定、规范和调整政府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聘用制: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目的不同

1、雇员制:是通过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组织形式的完善,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和高品质的公共产品。

2、合同聘用制:是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为了保障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