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专有的名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涉及到如下的几个关键日期:

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所以预案公告日就是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的日期。

股东大会公告日:《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东大会公告日就是指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日期。

首次实施公告日:股权激励计划在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实施时因属于重大事项,所以需要在首次/首期实施完成当日发布公告,说明实施的具体情况。

最新公告日:有很多股权激励计划会分多期实施,实施过程中每一次都需要公告,或者对于有业绩限制条件的股权激励计划也可能因为业绩目标未达成而取消,这些都需要公告。最新一次的公告日期即为最新公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