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引言)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就发起设立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一、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的主体资格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三、股份公司的发起方式四、股份公司发起人与股份公司的关系五、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六、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七、股份公司的股份设置和股本结构八、股份公司拥有或者使用的主要资产状况九、股份公司的工商、税务守法状况十、股份公司的涉讼状况十一、结论意见:________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说明: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并且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较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得多的标准。因此,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按一系列的条件准备好各种文件,并上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在上报材料中,往往需要律师对一系列的文件进行法律上的审核,并且就其合法与否出具法律意见,而且该法律意见文件也要作上报材料,这就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事实上,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远不止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往往还参与发起人的协议、章程、以及其他重要合同、决议的起草工作。只有经过认真起草各种协议并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才能最终获得批准。2、文书制作要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一般要写明以下要点:(1)引言。引言部分要写明委托人(一般为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和被委托人(即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委托事项,以及制作法律意见书的依据、用途和律师事务所的承诺。(2)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要对各发起人进行介绍,并出具其是否具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的法律意见。(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方式,即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法律意见书要载明其设立方式,并就该设立方式是否合法发表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