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拘留采取强制措施时,首先应该是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的审判员所提出的意见,应该报请本法院院长进行审查,并且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给当地的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当地的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且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给公安单位进行看管。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