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规划用地,国家在发展建设的时候,会对该规划区内的土地或者房屋进行征收。土地和房屋对于农民来说是生存的根本,所以法律规定征收要给予补偿,那么具体是怎么补偿的呢?下面根据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有关规定,拆迁房屋的标准是什么?这两个问题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者相结合。

拆迁房屋的补偿项目: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最后说明一下,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各地标准不一,具体的标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