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票是由单位向银行申请,由银行开具的“银行存兑汇票”,是有期限约定的,一般为3个月或6个月,到期才能兑现。“银行存兑汇票”也可以提前兑现,但要支付兑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2、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在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文句(即“承兑”字样)已经印在汇票的正面,如“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等,无须承兑人另行记载,承兑人只需在承兑人签章处签章并在承兑日期栏填明承兑日期即可。
3、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