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后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一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报酬以及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