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维护所管辖区域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管理、守卫所管辖区域内的重要的场所和公共设施;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民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制止和侦查所管辖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扩展资料

户口类别即户口性质,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

1、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