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医疗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后能反悔吗?

不绝对排斥反悔,要看具体情况,比如非法形成、显失公平等等。

医患双方协商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法定途经之一。但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后,患者方反悔的情况。医患双方自行协商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合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诉讼。”

自行协商为首选途径,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达到交流沟通,消除误会,增进理解,相互体谅,平息矛盾,解决纠纷。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协商对纠纷的性质达成共识,对有无医疗过失或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达成一致意见,并对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及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约定,这就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体现。

我国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就是要给予市场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利,鼓励和保障民事主体自由地从事各种市场活动。医患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然受到法律所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通过自行协商,对解决争议的意思表示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这是医患双方当事人遵循自愿、合法、平等和公平原则对解决医疗纠纷订立的合同。

二、医疗纠纷怎样和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可分为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

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有很多的医疗纠纷都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在这其中,只有少部分患者签订私了赔偿协议的时候自己都不专门去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常识,往往都是协议签完之后,才偶然通过其他的渠道得知签订的赔偿协议存在着的问题,假如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存在任何问题,签字之后就不能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