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前买房未办理房产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具体分析:

1.婚前由一方全资购买的房子,婚后取得房产证且仅登记一方姓名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婚前一方全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但登记为两人名字的,视为其中一方无偿赠与给另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仅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论登记一人名字还是两人名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