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赔偿复议后答辩状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案件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二、国家赔偿案件答辩状书写要点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

2、案由部分,写明答辩人因何案的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答辩。行文中必须写明双方当事人是谁,以及对方起诉的案由是什么。一般表述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3、正文:答辩理由和答辩请求。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包括事实依据;有关证据;法律依据;

4、尾部:送达何法院,答辩时间和答辩人姓名、附项等。

答辩状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三、国家赔偿机构如何确定?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单纯的针对国家赔偿而递交的答辩状来说,这需要写答辩状的当事人对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知识有着非常专业的了解,特别是答辩意见对法庭的最终审判会起到很大的影响的,而且法庭了解整个国家赔偿案件的前因后果的也主要就来自于答辩意见。而作为一名专门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律师,不可能连答辩状的书写格式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