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勘现场调查后10天内;或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后5天内;如逃逸的,查获逃逸人和车后10天内;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人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一般很难改变,除非你有过硬的证据,另外还可以通过赔偿诉讼时,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并向法院举证,如果证据过硬,法院将不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注意: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当于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想推翻,必须要有过硬的证据。)——伤残鉴定(在治疗终了后进行,可申请由交警或者律所来委托鉴定,最好是在起诉到法院,由双方共同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另外还可以根据伤情和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做伤情鉴定以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这些鉴定为后续的索赔诉讼以及对肇事者的责任追究都会起到重大作用)——交警对赔偿事宜的调解(不是必经阶段,必须双方都同意交警调解,一方不同意或者达成调解后反悔或不履行,可起诉到法院;如达成调解协议的必须赔偿的数额要确定,必须一次性了结,另外所赔数额应事先经保险公司认可,以免保险公司不认可,还得与保险公司打官司)——提起有关赔偿的诉讼(在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交强险责任有争议时,可以将保险公司也列为被告;另外还要注意,在有些时候,赔偿权利人具有法律关系选择权,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者只能选择一个向法院起诉,选择侵权之诉,可以提起精神赔偿;其他的如在有多个法院可以管辖的时候,涉及人身伤残赔偿的,要选择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多的地区所属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