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关有哪些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金融机关。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有7种:具体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国家权力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地办事处;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如海关、商品检验局、劳改局(处)、公安消防队、看守所、监狱、基层税务所、财政驻厂员、市场管理所等。

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和派出机关

国家军事机关:管理国家军事事务。

国家金融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1)世界上的任何国家都要设置国家元首这一国家机关以代表国家主持内外国家事务。国家元首的功能是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最高政治领导者,依据国际法处于国家最高领导地位,根据国际惯例享有最高规格的国际礼遇,充当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

(2)立法机关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有权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

(3)行政,含有“执行”和“管理”两方面的含义。行政机关即负责拟订和执行法律、制订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对内对外事务的机关。

(4)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仅指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广义的司法机关除法院外还包括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

综上所述,宪法作为其他法律的基础,对我国大多数机关都有一定的限制,宪法中也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关主要有哪些,而且也规定了一共有七个国家机构,并且具有基本特点。主要发展现阶段的社会主义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