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都应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办案时要遵循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其中就包括了直接原则。它是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应直接接触案件的材料,审查案件的证据等等,那刑诉法直接原则的要求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直接原则的要求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一切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证据必须是客观的、与案件有关联的,收集程序是合法的。这就要求侦查人员要深入实际、直接调查、询问、采证;要求检察人员直接进行证据的审查与判断;要求审判人员,在开庭审理案件中,必须亲自听取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或辩解及供述,认真听取公诉人(自诉人)与辩护人之间的辩论,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侦查人员的勘验检查笔录等作为证据使用的各种材料,也必须当庭出示或宣读,经当事人辨认或辩论后,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第二审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也可以书面审理,死刑复核一般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可见,我国刑事诉讼中,在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及一审诉讼中都贯彻了直接原则。二审及死刑复核则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一般不采用直接原则。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刑事诉讼法学在中国刑事诉讼中所具有的特色。

二、刑诉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

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3、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4、法律监督原则

5、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6、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7、有权用本民族进行诉讼的原则

8、保障诉讼权利的原则

9、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10、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

11、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的原则

1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13、依靠群众的原则

14、审判公开的原则

15、两审终审的原则

16、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17、国际司法协助的原则

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应遵循刑诉法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法院,在侦查、审理的过程中应直接审查证据、亲自听取证人证言,在办案过程中应将刑诉法直接原则贯彻始终。除了直接原则外,刑诉法还制定了审判公开原则、两审终审原则等十余种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