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造票据。伪造票据是指无权限的人假冒他人或以虚构人名义所进行的票据行为,包托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两种情况。伪造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是犯罪分子的一贯手法,发案较多,而且作案手法越来越高明,几乎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

1、根据真实的票据造假,然后以假行骗,我们俗称“克隆”票据,即诈骗分子以真实票据为蓝本,按照真票的规格、尺寸、防伪标识仿制假票据,然后再将真票上的各项票面内容丝豪不差地照搬到假票上,凭以向企业单位或银行行骗,真假并存,以假乱真,甚至一份真票,会出现几份“克隆”的假票。

2币院戏ㄊ侄纹取银行签发真实的票据,据真造假后,再退真用假,进行诈骗。这种造假方法,尤以银行汇票为多。先是填制合规的汇票委托书,骗取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并据以仿制假票以后,将真票向银行办理“未用退回”手续,收回资金,然后再持假票去骗取他人财物。

3蔽痹煸ち粢行印鉴。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印鉴,进行行骗。一般是犯罪分子伪造农村信用社在商业银行的预留银行印鉴后,假借农村信用社的名义委托商业银行签发真实、合法的银行汇票,然后持往异地支领现金,骗取钱财,给银行造成巨大资金损失。

(二)变造票据。变造票据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是假票诈骗的又一手法。主要使用现代技术涂改票据上的金额或其他内容来作案行骗。某地曾发生过一件案例: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对客户所购支票在使用时不进行号码控制的漏洞,对手持的某行某营业机构的空白支票右上角的开户行名称和企业账号进行涂改,变造成该行另一营业机构的支票,并加盖事先伪造好的在本行开户单位的印鉴进行诈骗。还有一例是,收款人拿到支票以后,利用出票人在小写金额前未加人民币符号的漏洞,加大支票金额,通过变造支票金额来骗取资金。

(三)对根据正常商品交易签发出的合法有效票据,办理止付手续,骗取销货方货物或银行资金。某地一客户向银行申请签发一份银行汇票以后,随即以“该汇票丢失”为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遂向出票行出具了止付通知。很显然,如果止付成功,则受损失的是销货方;如果止付不成功有极大可能是代理付款行收不到止付通知,则受损失的是银行。

(四)捡到票据的不法分子利用出票行和代理付款行的相互分离,骗取银行资金。某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将汇票丢失以后,向当地法院办理了相关止付手续。由于法院的止付通知未发到异地代理付款行,致使拾票者捡到汇票后作了假背书转让,使其成为形式上的合法持票人,使汇票得以顺利解付,成功地骗取了银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