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在对刑事案件做出最后的判决、裁定之后,如果是被告人对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如果是被害人表示不服的话,不能直接由自己去上诉,而应该去检察院申请,提出请求要求检察院进行抗诉。那这样的情况下检察院抗诉的受理期限一般是多久?各位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检察院受理抗诉的期限

检察机关的抗诉分两种:检察机关直接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提起抗诉;另一种是应被害人的请求提起抗诉。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审查的上诉审的抗诉期限为10天,但刑诉法同时规定,被害人应当在接到判决书后5日内提请检察机关抗诉,检察机关在接到被害人的请求后5日内决定是否抗诉。

二、申请检察院抗诉材料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

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结合上文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就检察院的抗诉具体包括了两种情况,但其中要说受理期限的话,那一般就是指被害人请求抗诉的情况了。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此时的受理期限应该为5天,在接到被害人的请求开始计算,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