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透支信用卡立案后还款还会判刑

信用卡诈骗在立案之前还钱,一般不会判处刑罚,但是立案后,即使偿还欠款,也不影响罪名的成立。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但是要是在立案后还钱,信用卡诈骗罪名仍然成立。

二、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以上就是信用卡诈骗在立案之前还钱和立案后还钱的后果,虽然只是“前”“后”两个字的区别,所面临的境遇却又天壤之别。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循规蹈矩的生活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小编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的“诚信颜面”,让信用卡消费真真正正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便利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