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贷款抵押贷款非常普遍,无论是买房还是买车都想进行抵押贷款。那么,谁应该在离婚后偿还婚后贷款购买的汽车呢?小边将为您整理这方面的内容,欢迎浏览。案例介绍2010年7月15日,住在成都金牛区的江(男)嫁给了李(女)。婚后不久,为了方便旅行,江想买一辆车,经过四处比较,江爱上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由于江夫妇的存款只有9万元,在与李协商后,江决定选择首付加分期付款购买车辆。江与汽车经销商协商后,决定首付8万元,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购车业务,并同意如果贷款未按期偿还,将车辆抵押给银行,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同年8月20日,银行向江发放购车贷款13万元,约定还款期限36个月,按月偿还,并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2012年3月,江和他的妻子协商离婚,因为他们的性格不同。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同意江购买车辆的剩余金额由江承担。后来,由于江的工作变化频繁,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催促失败,向法院起诉江和李立即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依法享有抵押车辆的优先赔偿权。李很困惑,咨询了律师。成都专业离婚律师陈元业离婚律师陈元果分析:加入车主方便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同时,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总是陪伴在一起,享受贷款买车给他们带来的快乐,但也要记住他们必须承担按时偿还贷款的义务和抵押贷款的合同。但在这种情况下,江和他的前妻之间的关系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