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法制法治有什么区别?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

法律和法治不是同一个概念。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治,是指一个法律信念,在某一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不单只任何人都必需遵守、甚至是管治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与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政府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

3.法制,又称为以法而治 ,即法律是政府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法制和法治 不是同一个概念,与法治相比,法制侧重在法律的使用上,是法律工具主义,但如果仅就法律的目的而言,法治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寻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但法制的实质仍然不能摆脱政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信念。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上。

4.法制是指当权者按照法律治理国家,但这些法律不一定是由普通公民组成的立法部门制订的。法治下,行政部门的职责只是执行该等法律,并且受该等法律拘束,因此法治和法制最大的区别,并不在于法律是否拘束人民,而是在于行政、立法、司法这些政府权力是否也和人民一样,受到法律的拘束和控制。

5.法治的内涵,与其说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毋宁更侧重于法律对政府权权的控制和拘束,否则法治即与法制难以区分,对于社会上常见的违法或脱序现象,尤其是以激烈、游走於法律边缘的手段向政府争取权利的行为,某些政府官员常常会呼吁和要求人民“守法”以尊重“法治”,这其实是将法治的意义误解和窄化为法制。

6.只有法制而没有法治的结果可能会出现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压制民众,法制,是从大概改革开放以后被提出的,可以说是从八十年代之后开始大量制定法律的活动的,直到十八大之前,中国的法制体系可以说是基本成型了。

之前官方的依法治国更倾向于法制的概念,现在依法治国才是真正的法治的概念,也就是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广泛适用法律,把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基本和主要形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治制和法治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而对于宪法把法制改成法治就证明我国对于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就更加的严谨,对于违法的人员处罚就更加的严格,所以,在宪法越来越完善的时候,就说明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更加的受到了保障,从而我们也离不开宪法。